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个别情况下,例如员工有严重违反公司内部规定的行为、企业因为运营困难而采取经济性裁员措施、以及员工无法胜任当前工作并且经培训或岗位调整后仍然无改进时,用人单位可依据法律法规,合理合法地解除与该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或者未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亦或是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情形出现时,员工也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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