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期限固定期限怎么计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在固定期限上的计算,通常是从劳动合同正式生效的那一刻起,按照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日期算至最后截止。
倘若由于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其中任何一方提前告知对方解除合同,那么解约的时间节点也会自然而然地转变为固定期限的终点。 在进行这类技术性计算时,我们需要首先明确清楚合同条款中所指定的具体期限、起始日期,以及极有可能存在的试用期等各类详细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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