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劳动立法不允许扣除工资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相关劳动立法并未全面禁止用人单位灵活扣减职工薪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与程序。
通常情况下,在未经合法授权的前提下,任何公司皆无权任意扣减员工工资。 举例而言,如果有员工因为自身原因导致用人单位遭受经济损失,那么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双方事先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向该名员工提出相应的经济赔偿要求。 然而,在执行过程中,每月从员工薪酬中扣除的金额不应超出其当月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 同时,如扣减完毕所剩的工资数额低于当地政府制定的月度最低工资标准,则应按照该标准进行发放。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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