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清算职工补偿怎么算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企业进行破产清算的过程中,职工补偿的主要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合规性支付员工的薪资待遇及与之相关联的医疗保障、伤残补助以及抚恤费用等;
其次,需要负责偿还尚未纳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还需支付给职工相应的补偿金。 关于经济补偿部分,其具体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为准,每满一年就向其发放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的服务期超过了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按照一年来计算; 若服务期未达到六个月,则向劳动者发放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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