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后资不抵债无法发工资怎么办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贵司遭遇破产危机且资不抵债以致无法按期支付员工薪资时,请勿过分担忧与恐慌。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企业破产清算的过程中,员工的工资待遇被视为最为优先的偿还事项之一。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破产财产在先行偿付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之后,会依照以下特定顺序依次履行偿还责任:(1)破产企业所拖欠的员工工资、医疗福利、工伤津贴、抚恤金以及应该转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2)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支付给员工的其他经济补偿款项。 在此关键时刻,破产程序将由专责的破产监管者来主导执行,该机构有权对公司的所有财产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查,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偿还顺序进行处理。 因此,作为贵司的员工,您有义务及时向破产监管者申报自身的债权,同时提供相关的工作证明文件以及工资协议等相关资料,以便于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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