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拖欠工资是否有必要考虑辞职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尽管员工是否选择离职在于其自我决定,然而,当雇主出现拖欠薪资现象时,这显然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所明确规定的必须按时且按量发放薪水的原则。
如若有任何雇主未能遵守该法律法规,将受到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的强制要求,即需在期限内全额支付劳动报酬。 若雇主仍然对薪酬问题采取拖延或未进行适当支付,那么劳动者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请,人民法院则须依据法定程序来批准并发布支付令。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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