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能否约定约定时需注意什么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法律制度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对于加班费用的计算基础是具有约定权的。
然而,双方在进行此种约定时,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事项: 首先,加班费用的计算基数绝对不能够严重偏离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所应获得的工资水平; 其次,该计算基数也必须满足我国规定的最低薪资要求,不能够低于这个标准。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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