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遇到无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情况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无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的情况,被当事人视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他们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若是用人单位未能履行义务,当事人可考虑前往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申诉,以期维护自身利益。 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若欲确认双方存在着劳动关系,以下几种证据可能具有参考价值如下: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即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以及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之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和“服务证”之类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过程中的“登记表”以及“报名表”等招录手续材料;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词等。 务必注意的是,前述所有证据中,只有第一至第四项的有关凭证需由用人单位负责提供并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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