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级工伤工作单位怎么赔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医疗费:治疗工伤时,若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以及住院服务标准,那么这些费用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这样能确保工伤职工得到必要的医疗救治,且费用有相应保障。 2.住院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 比如单位出差补助每天100元,那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就是每天70元,以此保障职工住院期间的饮食需求。 3.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证明且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外就医,相关交通、食宿费用按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由单位报销,让职工无后顾之忧。 4.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单位按月支付。 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等特殊情况,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延长,但不超12个月。 5.护理费: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需护理的,单位负责; 评定伤残且确认需生活护理的,从基金按月支付,按生活自理程度分三级,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本人工资。 7.一次性工伤医疗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作中受伤,治疗费用部分超出工伤保险诊疗目录,单位拒绝支付超出部分。住院期间,单位按低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小朱申请到统筹地区外就医,单位以未经同意为由拒报交通费、食宿费。停工留薪期后,单位降低工资,且对护理费承担推诿。伤残评定后,补助金发放也存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超出工伤保险诊疗目录的医疗费,不应从基金支付,单位若无责任约定,一般也无需承担。 2、住院伙食补助费应按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单位做法错误。 3、未经同意外出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单位可不予报销。 4、停工留薪期工资应福利待遇不变,单位降薪违法。 5、护理费应按规定由单位或基金承担,推诿不可取。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按7个月本人工资发放。 7、一次性工伤医疗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省级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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