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不准离婚后财产保全如何处理好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裁判结果被判定不予离婚之后,财产保全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往往会得到解除。
这主要是由于财产保全会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目的在于确保潜在的财产分割以及利益分配得以顺利实施。 然而,既然已经不存在离婚的可能性了,那么进一步维持财产保全措施的必要也就相应地降低了许多。 但是,关于这个问题最终的解决方式仍需要基于每一个案子的具体情形与法院的相应裁决来共同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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