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应该怎么赔付工资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工伤期间工资赔付相关规定如下:
1.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确保职工在受伤治疗期间生活不受太大影响。 2.停工留薪期时长:一般不超过12个月。 若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比如多处骨折、严重脏器损伤等,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3.评定伤残等级后待遇: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开始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4.期满后仍需治疗情况: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另外,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时,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先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之后用人单位需偿还这笔费用。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作时受伤,停工留薪。单位认为停工留薪期工资只发基本工资,不包含奖金、津贴。且小朱伤情较重,需延长停工留薪期,单位拒绝。小朱评定伤残等级后,单位未按规定给予伤残待遇。另外,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也不愿支付相关待遇。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停工留薪期工资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单位只发基本工资的做法错误。 2、小朱伤情严重,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延长停工留薪期,单位拒绝无依据。 3、评定伤残等级后,应停发原待遇按规定给予伤残待遇,单位未执行不符合规定。 4、单位未缴保险又不支付待遇,应先从基金先行支付,单位后续需偿还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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