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宜宾十级工伤社保赔偿多少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宜宾十级工伤的社保赔偿涵盖以下主要方面: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部分赔偿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具体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标准。 以宜宾为例,通常在4-6个月的本人工资范围。 这部分补助金用于工伤职工后续的医疗相关支出。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样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标准,一般在4-6个月的本人工资范围,主要是帮助工伤职工在就业方面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 案情回顾: 小朱在宜宾工作时受伤,被认定为十级工伤。其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4000元,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小朱主张按实际工资计算赔偿,单位则认为应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各项补助金,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规定应是7个月本人工资,但小朱工资低于标准,应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这7个月的补助金。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宜宾通常为4-6个月本人工资范围,此处本人工资同样需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来计算,以符合赔偿标准的合理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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