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摔伤请病假会给工资吗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当员工由于在公司内部受伤而必须请假就医时,正常情况下,其应享有的薪资待遇应予照常发放。
然而,具体发薪与否、发放金额的大小,则需结合工伤认定的最终结果进行分析与考虑。 倘若某位员工的工伤得到了确认,那么在其停止工作并接受治疗期间(即停工留薪期),他/她原本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将保持不变,由其所在的用人单位按照固定周期全额予以支付。 但若该工伤未能得到正式的工伤认定,那么在员工接受治疗期间(即医疗期),用人单位仍有义务支付病假薪水,但病假薪水的具体数额可以略微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无论如何都不得低于该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关于医疗期的周期长度,通常视员工个人的实际工作履历以及在当前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来决定。 总而言之,对于员工因在公司内部受伤而必须请假就医的情况,其应享有的薪资待遇是否发放、发放金额的大小,均需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后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 因此,建议您务必妥善保存好相关的医疗证明等关键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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