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降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受到工伤的那段时间里,倘若工资被下调确实不合情理。
对于这种情况,你有权利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诉。 值得注意的是,在工伤医疗阶段,即所谓的停工留薪期之内,你原本享有的薪酬以及福利待遇照旧不会改变。 假如在此期间,受雇企业未经你同意便擅自对你的工资进行削减,这种行为无疑侵犯了你作为员工的正当权益。 因此,你完全具备通过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起诉讼以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律依据和资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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