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是怎么算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员工如果有下列情形的,算工伤,在公司上班时,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上班前后,在公司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受到事故伤害的; 3、上班时间内,因在公司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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