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民事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排污收费制度作为我国环境治理方面法定的基本制度之一,其中涉及诸多收费项目,且各项目收费标准亦有所差异,这些标准主要依据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制定,具体包括污水排污费、废气排污费、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以及噪声超标排污费等等。就废水中氨氮、化学需氧量(COD)以及五类重金属(即铅、镉、铬、汞、砷)而言,每种污染物当量的征收标准均为人民币1.40元,而其他污染物则为0.70元;在废气排放方面,二氧化硫(SO2)与氮氧化物(NOX)每种污染物当量的征收标准均为人民币1.20元,而其他污染物则为0.60元;
至于噪声污染,其收费标准则根据超标的分贝数按照相应规定执行;对于采用填埋方式处理危险废物但未达到环保要求的情况,同样需要缴纳排污费用。
法律依据:
《环境保护法》第五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支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其他废弃物处理、畜禽养殖和屠宰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工矿污染治理等环境保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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