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是班主任知道我没有去实习怎么办 |
分类 | 损害赔偿-学校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某些学业项目,如果学生未能完成实习环节,将可能无法顺利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然而,在学校强制性地为学生安排实习单位的情况下,这样的做法并不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然而,学校确实有权利要求学生通过参与实习活动来积累学分,从而达到获得毕业证书的条件。此外,如果学生能够自主选择合适的实习单位或者因为未修满所需学分而导致无法顺利毕业,那么这种情况是完全合法且合规的。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七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二)恪守学术道德,完成规定学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 具体办法由学校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颁发学位证书。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可以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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