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什么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三、《民法典》起诉离婚多久可以判离?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离婚开庭后下判决书的具体时间,受到法院采取的审理方式影响。起诉离婚开庭后多久可以判离,受到法院审理方式影响。如果法院用简易程序审理,那要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审完。用普通程序审理,那要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审完。如果出现了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特殊情形,那么要由本院的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要延长的,就要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四、《民法典》中起诉离婚时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在起诉离婚时,若一方认为对方可能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行为的,可以在起诉离婚时,提出保全相应财产的请求。但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综合上面所说的,起诉离婚一般是在双方协商不好才会实施的行为,但在起诉时一定要符合法定的条款才能获得法律的支持,同时还需要有合法的证据才能保障到自己胜诉的权利,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这样才不会浪费自己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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