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办法停产停业的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处罚 |
解答 |
一、行政处罚办法停产停业的规定是什么? 责令停产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可以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规定,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 第九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第十条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第十一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二、不予处罚算行政处罚吗? 不给予处罚也算是行政处罚的一种。一般在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中作为最为常见的一种处罚的,一般而言只要是判定该两种情况的当事人都是有可能有着行政处罚的机会,并且该类型的处罚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例如未成年人违法后,因不满十八周岁不具备刑罚处罚的,所以一般给予的处罚是由家长作为管教。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规定: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未满14周岁的自然人,在生理、智力上尚未发育成熟,还不具备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能力,也不具备自觉地控制自己行为和对自己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所以,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 第二十六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处罚的一种,不予处罚也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行政处罚以惩戒违法者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有7种,分别是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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