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写借条需要附身份证号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一、写借条需要附身份证号吗? 只要有真实的借贷事实存在,借条上没有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也是有法律效力的。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借款人的名字应该与他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借条后面是否附身份证复印件,在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也就是说可有可无,由当事人自己协商决定;实践中,如果对债务人的诚信表示担忧,建议要求债务人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便日后使用。 如果对借款人的身份能够确认则借条可以不用身份证。借款相当于私人订立的借款合同,一般应当把借贷双方的身份信息写齐全,如果对借款人的身份能够确认,即使 没有身份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应当写明借款人姓名,借款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时间,借款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素。 二、还钱后借条要销毁吗?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债务应当清偿,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借条的法律效力一般是指债权人起诉的诉讼时效,借条上约定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自约定之日届满起三年,没有约定的,贷款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自宽限期限届满,可以在三年内向法院起诉。 三、借条中的借款期限如何约定?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用人可能随时归还,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归还。约定还款期限的,应把时间写清楚。现实中人们经常忽视这项约定,或未做出明确约定。最常见的表述为“一定时间后”还款,如“一年后”还款。 “一年后”从字面上来讲是一个时间段,而非时间点。借款后两年、三年或更长时间还款都能够被理解为“一年后”还款。还款时间的不明确,在实践中也容易引发关于诉讼时效的争议。因此,在约定还款时间时,最好将其明确到年月日。 债务人书写欠条的时间。这一时间的约定也应当具体到年月日。 写借条要签名,盖手印,不需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律上对于还钱之后是否需要销毁借条没有明确的规定,具体的还要根据实际操作来决定,双方在签订借条时,应当约定还款期限,从还款期满之日开始计算,三年内借钱是没有按时还款的,出借一方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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