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取保期间又被刑事拘留还能判缓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在取保期间又被刑事拘留还能判缓吗? 取保期间又被刑事拘留能否判缓刑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取保候审要判刑吗? 取保候审要判刑。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权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取保候审。但是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只有一个,那就是公安机关。因为公安机关在基层设有派出所,可以跟基层密切联系,有利于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督。 根据《刑法》第四百四十九条规定,在战时,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害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这是一种特殊的缓刑规定,是在特定情况下对特定的对象缓刑执行的特殊处理制度,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 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期间又被刑事拘留,是因为被取保候审人违反了相关规定,但是,缓刑的适用条件跟办案机关采取了哪种强制措施,并无直接关系,类似于对累犯就不可能判处缓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