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现公章遗失后如何处理?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一、出现公章遗失后如何处理? 出现公章遗失的情况处理方式是:登报公示;办理新刻印章备案;刻章。公章丢失之后首先是需要去登报的,一般是当地的日报或者是晚报,然后拿上报纸到刻章的地方重新去刻制印章,取得印章以后,再持报纸和新的印章以及公司的其他资料去银行办理印鉴的变更就可以了。 二、公章遗失具体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具体操作流程: 1、法人要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报案,领取报案证明。 2、持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如法制晚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晨、晚报等)。 3、自登报起公示三天后,持以下文件到公安局治安科办理新刻印章备案,法人需亲自办理。持整张挂失报纸;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法定代表人拟写并签名的丢失公章说明材料。 4、刻章。大概三天左右就能拿到新的印章了。 三、使用公章时哪些行为会受到处罚?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 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公章的作用十分重要,不可以轻易的外借,同时一旦丢失需要立即到公安局备案并重新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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