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税2025征收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房产继承税征收标准是什么? 1、遗嘱及管理遗产的直接必要费用按应征税遗产总额的0、5%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五千元。 被继承人遗产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所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二万元;对于代位继承的,可比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给予扣除。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护)养的,可按当时年龄七十五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继承人中有年龄距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 被继承人遗产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所规定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一万元;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七十五的年数,每年加扣三千元;继承人中有年龄未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三千元。上述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的,不得给予扣除。 2、被继承人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累计不超过二万元的赠与财产。 3、被继承认拥有所有权,并与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共同居住、不可分割、价值不超过五十万元的住房。价值超过五十万的,只允许扣除五十万元。 二、怎样计算房产遗产税 遗产税的计算公式为:应征遗产税税额一应征税遗产净额乘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遗产税的免征额及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标准,由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调整。遗产税依照《遗产税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计算征收。 下列各项允许在应征税总额中扣除: (一)被继承人死亡之前,依法应补缴的各项税款、罚款、滞纳金; (二)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未偿还的具有确凿证据的各项债务; (三)被继承人丧葬费用; (四)执行遗嘱及管理遗产的直接必要费用按应征税遗产总额的0·5%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五千元。 (五)被继承人遗产由的第一顺序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二万元;对于代位继承的,可比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给予扣除。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护)养的,可按当时年龄七十五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继承人中有年龄距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被继承人遗产由报规定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一万元;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七十五的年数,每年加扣三千元;继承人中有年龄未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三千元。上述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的,不得给予扣除。 (六)被继承人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累计不超过二万元的赠与财产。 (七)被继承认拥有所有权,并与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共同居住、不可分割、价值不超过五十万元的住房。价值超过五十万的,只允许扣除五十万元。 (八)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被继承人为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常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外国公民,地无国籍人,不适用本条(五)至(七)项规定的扣除项目;本条(一)至(四)项规定的扣除项目,也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为限。 遗产税是我国法律规定了继承人在继承房屋类的遗产时需要上缴的税费,这点很多人都知道。但是,大家不知道的是关于遗产税收多少钱的问题,此时我们如果是作为房屋遗产的继承人的话,是一定要及时的了解相关的民事法律法规关于继承的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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