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殴打他人治安管理处罚第几条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殴打他人治安管理处罚第几条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知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的;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 二、打架报警后应该在什么时候做伤情鉴定? 根据《公安机关执法细则》规定 伤害案件的鉴定期限。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 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在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受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如果经鉴定达到轻伤,则应当由侦查机关立案,检察机关进行公诉。 三、打架受伤如何维权 1、首先报警,然后向警方申请伤情鉴定,根据伤情鉴定结论确定对方的责任。 如果经过鉴定构成轻伤或以上,那么对方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2、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 殴打他人的行为是属于危害了社会公共秩序,以及危害了社会安全,并且侵犯了他人的身体健康的行为,因此如果殴打他人的行为没有达到犯罪标准的话,也需要接受治安处罚,一般需要进行最长不超过15天的行政拘留以及10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需要赔偿医药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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