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条件?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个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条件? 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即时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种种情形)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预告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什么? 1、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此时,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有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包括: (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以如上情形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亦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3、劳动者非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包括: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此种期限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此外,用人单位还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用人单位没有足额支付员工的工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的员工被证明不符合本公司的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工作中严重失职,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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