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拘留的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复议 |
解答 |
一、被拘留的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被拘留的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不合理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行政拘留的公安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处罚书的六个月内向处罚书上注明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行政复议机关的职责包含哪些内容?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四)处理或者转送对相关法律中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五)对行政机关违反相关法律中中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六)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三、提请行政复议的条件有什么? 1、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2、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3、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4、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5、属于《行政复议法》中所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6、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7、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如果对公民的利益产生侵害,公民有多种救济手段,申请复议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行政机关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决定受理,会通知给申请人。等拿到复议决定书后,当事人如果对于处罚的结果不服的还能进一步的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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