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合同中典型合同有哪些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民法典合同中典型合同有哪些 《民法典》合同编规定的典型合同包括买卖合同、 赠与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供用电合同等。 典型合同一般指有名合同。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或者经济生活习惯上按其类型已确定了一定名称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六百四十八条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电人,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二、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1.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根据当事人双方是否互负义务,可以将合同分为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根据当事人取得利益是否付出代价,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3.有名同合与无名合同 根据法律上是否规定了一定合同的名称,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根据合同成立是否须交付标的物为标准,可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根据合同是否要以特定形式为要件,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6.主合同与从合同 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 7.为订约人自己的利益订立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根据订约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否为自己谋取利益,合同可以分为“为订约人自己订立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合同指的是当事人之间设立或者是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在法律中已经确定了名称的合同叫做典型合同,比如说买卖合同。其次合同可以分为许多种类,比如说合同可以分为主合同和从合同,也可以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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