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如何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如何处罚 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胁从犯和从犯的区别具体是怎样的 1、主观区别: 胁从犯,是指中国刑法中的特有的共同犯罪人的一种。 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 虽然参与了共同犯罪活动,但是受某种外来的力而被迫参加的,或者是因受蒙蔽而参与了犯罪,而且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比较小。 从犯主犯的对称,共犯种类之一。 指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分子。 起辅助作用,指为犯罪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如提出建议、提供工具、排除障碍等。 2、惩罚区别: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我国《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从犯与主犯相比,无论是主观恶性还是客观危害,都要轻一些。 因此,我国刑法规定的从犯的处罚原则具有科学根据。 依据《刑法》的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所以在共同犯罪中,对犯罪分子主从犯认定是非常重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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