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打人构成轻伤是否共犯,共同犯罪的主观因素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共同打人构成轻伤是否共犯 两个以是共同打人造成被害人轻伤的,会构成共同犯罪,打人者会构成共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共同犯罪的主观因素 1、认识因素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首先,有共同犯罪的认识因素: (1)各个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实施某种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与自己一道在共同实施该种犯罪; (2)各个共同犯罪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和他人的共同犯罪行为结合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2、意志因素其次,有共同犯罪的意志因素: (1)各共同犯罪人是经过自己的自由选择,决意与他人共同协力实施犯罪; (2)各共同犯罪人对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都抱有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 通过以上分析,依据《刑法》的规定,两个以是的犯罪分子共同对他人进行殴打,造成被害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两个犯罪分子是属于共犯。 但对犯罪分子要认定是属于主犯还是从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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