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是否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诉讼 |
解答 |
一、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是否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根据规定可以采取行政强制。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规定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二、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一)种类行政强制措施包括: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扣押财物; (4)冻结存款、汇款; (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二)一般程序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2)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3)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4)通知当事人到场; (5)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6)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7)制作现场笔录; (8)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9)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根据规定可以采取行政强制。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规定强制执行,具体的规定如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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