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能不能形成借款合同关系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一、借条能不能形成借款合同关系 借条是证明出借人和借款人借款关系的凭证,所以借条是属于借款合同的一种,可以形成借款合同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只有借条复印件起诉还钱可以吗 实际中,到法院起诉还钱,法院会审查是否有“借款事实”和“借款合意”。 具体地,法院是从以下进行确定: 1、借款合意双方对借款达成一致,以借条、欠条和口头协议约定。 不过,起诉至法院后,法院通常是审查借条的原件,确认是否存在借款关系,而借条复印件不能独立做证据使用,要以其他证据佐证。 提供借条复印件,提供其他证据佐证时,可以拿出能够证明有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的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 2、借款事实实际中,具体是以收条、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明存在借款事实,法院审查时还会结合借款金额、出借人支付能力、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等进行判断。 因此,一般地,只有借条复印件,其实很难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关系,法院为避免出借人收到还款后再次主张债权,导致借款人利益损失,所以债权人起诉还钱将很难被支持。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而借条是借款合同的一种,所以借条能证明借款事实的,可以证明借款合同关系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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