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只签一份劳动合同怎么告?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公司只签一份劳动合同怎么告? 公司只签一份劳动合同可以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七十三条 【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管理体制】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三、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有哪些? (一)合法原则; (二)公平原则; (三)平等自愿原则; (四)协商一致原则; (五)诚实信用原则。 四、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在现实的生活当中,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工作,那么是可以约定试用期的,但同时也是需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样可以表明双方当事人之间确实是已经建立了合法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是一式三份,若只签订一份,并且不给劳动者,可以到相关的主管部门来进行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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