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后的房产又出租的合同有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一、抵押后的房产又出租的合同有效吗 设立了抵押权的房屋可以出租,但需要告知承租人,如果租赁合同是依法成立的,租赁合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二、房屋出租后还能抵押吗 实际中,能够拿去抵押的房屋要求不是很多,最必要的是你就是该房子的主人,房产证上写的就是你的名字,如果不止你一个人的话,那在办理抵押的时候就需要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就可以成功抵押了。 所以,对于正在出租的房屋,因为房屋所有权仍然属于房屋所有者,就是真正的房主,那么你就有权按照自己的需要处置自己的房屋。 这里面一点都不关租客的事的,租客只是房子里的使用人,而不是真正的所有权人,所以这个状况点都不会妨碍房屋抵押。 已经出租了的房子可以正常办理抵押,但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具体有如下: 1、权属来源是限制抵押的(包括福利房、微利房、私人建房等); 2、根据城市规划,市区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法律、法规或市政府规定禁止抵押的; 7、除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利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其它集体土地使用权。 抵押后的房屋是可以出租的,所以出租抵押房屋签订租赁合同时,如果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具有法律效力。 但房屋租赁合同不能对抗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所以承租人承租抵押的房屋时,要考虑风险的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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