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苏州离婚官司的律师费用是直接交给律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在苏州离婚官司的律师费用是直接交给律师吗? 离婚官司的律师费用不是直接交给律师的,律师费用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除前款所列三项费用外,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委托人收取其他费用。 二、离婚官司中律师费是否属于诉讼费? 律师费不是诉讼费,诉讼费是指以下费用: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三、律师代理离婚官司后的主要工作有哪些? 1、为委托人提供法律资询,包括分析案情,向委托人解释有关法律规定。 2、为委托人起草有关法律文书。 3、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包括指导、帮助委托人收集证据,展开调查,申请鉴定。 4、协同或代理当事人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参加法庭审理、调解等诉讼活动。 四、律师代理离婚官司需要办理哪些委托手续? (一)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代理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交承办律师附卷存档; (二)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交受理案件的法院,一份交承办律师附卷存档,一份交委托人; (三)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及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应当记明具体的委托事项和权限,委托权限应注明是一般授权还是特别授权。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进行和解,提起反诉和上诉,转委托,签收法律文书,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四)开具律师事务所函,呈送受理案件的法院。 无论是离婚官司还是其他任何案件,实际上委托人是直接跟律师事务所签合同的,作为律师,如果在办案过程中违规向委托人收取相关的费用,是违法的。跟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中,一定要注明收费的标准、时间等基本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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