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的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有什么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民法典的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有什么规定 如果被继承人遗留有债务,继承人应当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然后再分割遗产。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被继承人中有的是为了个人生产或生活需要而欠了债务,也有的为了家庭的生产或生活的需要而欠下了债务。这两种债务,即死者个人债务和家庭共同债务,往往不易划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二、如何确定 被继承人的债务被继承人债务,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所欠下的债务。 主要包括这样几类: (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而承担的补偿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 (6)其他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债务,如合伙债务各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被继承人承担的保证债务等。 按照规定被继承人应该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问题,但是继承人债务是有一个认定的,主要包括几个方面内容,欠下的债务是必须要偿还的,希望大家明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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