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算劳动合同期限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试用期算劳动合同期限吗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要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所以试用期应该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试用期内在节假日加班有加班工资吗 按规定,试用期内的员工属于正式的员工,从公司用工之日起即建立劳动关系,所以,试用期内在节假日加班是有加班工资的。 并且,支付加班工资时,公司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报酬: 1、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员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所在的公司拒绝或者支付不足额的加班工资,员工可以按以下处理: 1、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2、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公司及时支付加班费; 3、经过劳动仲裁不服裁定的,可以去法院起诉。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并且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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