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质权人可以单方面解除质押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一、质权人可以单方面解除质押吗 1、不可以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的,出质人提前履行了债务后,股权质押合同才可以提前解除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股权质押后可以再质押吗 1、股权质押后,出质人不可以再将股权进行质押,股权要再次质押的,需要出质人提前偿还担保债务后,解除质押登记才能再质押。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我们可以了解到质权人是不可以单方面解除质押的,质权人没有法定的权利。 所以大家一定要提前了解清楚,在面对问题时,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和他人。 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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