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法彩礼返还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彩礼 |
解答 |
《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关于彩礼,我国法律中其实是没有相关规定的,同时结婚彩礼也并不是结婚的法定要件,全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由于返还彩礼方面容易产生纠纷,因此我国对彩礼的返还进行了规定。那到底彩礼返还规定有哪些呢?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彩礼返还规定有哪些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是索要彩礼钱、首饰钱等,就是违反了《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中的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生活困难”应当是指绝对困难,而不是相对困难。 二、彩礼返还限制的基本原则 对彩礼返还作出限制性规定,除依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外,同时还遵循了以下原则: 1、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原则。在法律的适用上,有这样一条规则,即“有法依法、没法依政策、没政策依习惯”。所以,在彩礼的认定、彩礼的范围、彩礼是否返还以及彩礼返还的比例等方面,都应当遵循当地的风俗习惯。 2、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3、公平原则。在解决此类纠纷的过程中,应当用双方之间的利益均衡来判断是否公平。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在哪些情况下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同时,在返还彩礼的时候也有一些限制原则,小编也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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