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扣留车辆是行政强制措施吗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处罚 |
解答 |
一、扣留车辆是行政强制措施吗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扣留车辆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扣留车辆; (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三)拖移机动车; (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五)收缴物品;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二、可以依法扣留车辆车辆的情形有哪些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了可以依法扣留车辆车辆的情形,包括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等等情形。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扣留车辆是行政强制措施吗”问题进行的解答,扣留车辆是《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的行政强制措施之一,除此之外,还包括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拖移机动车等,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