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的客观行为方式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贪污罪的主体行为方式主要体现为借助于其所担任职务的独特优势,强迫索取他人财产,或者无合法依据地接受他人赠予财产以实现为其他利益相关者谋求利益之目的。
比如说,担任公职的个体,凭借着自身职务所赋予的权力,会积极主动地向他人讨取财务之物; 又或是当别的人自动殷勤地赠送钱财后,坦然接受,同时利用自己的职务特权为他人提供实质性的好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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