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中介属于行纪合同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
解答 |
一、房屋中介属于行纪合同吗 这要看合同内容的具体约定,合同的性质要根据合同内容来认定,合同的名称不代表合同一定是某一性质的合同。 房屋中介合同的实际做法存在多种形式,有的属于委托代理合同,销售商以生产商代理人的身份对外销售,签订合同是以生产商的名义签。 有的属于行纪合同,即销售商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由生产商对购买人履行销售商合同中的义务。 也有的实际上是买卖合同,生产商把货物出售给销售商,销售商以货物代理商的名字自己经营。 二、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有什么权利 (1)请求报酬权。 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介入权。 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买卖活动。 行纪人买入或卖出市场定价的商品时,只要委托人没有相反的意思,可以自己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 行纪人行使介入权后,仍可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3)提存权。 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 经行纪人催告,委托叭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可提存委托物。 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可提存委托物。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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