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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名称可否转让
分类 公司经营-公司变更
解答

企业名称在预先核准后的六个月保留期内是不能转让的,其余情况下是可以转让的,因为企业名称也具有商业价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变更企业名称的应当及时进行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企业名称可以随企业或者企业的一部分一并转让。

企业名称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企业名称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协议,报原登记主管机关核准。

企业名称转让后,转让方不得继续使用已转让的企业名称。

第二十四条

两个以上企业向同一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相同的符合规定的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定。属于同一天申请的,应当由企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登记主管机关作出裁决。

两个以上企业向不同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相同的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依照受理在先原则核定。属于同一天受理的,应当由企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各该登记主管机关报共同的上级登记主管机关作出裁决。

债务转让可以转让给担保人,但是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其从债务也一并转移,且新的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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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4:0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