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是否能构成诈骗罪的主体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单位是否能构成诈骗罪的主体? 不能,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是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对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要件。 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 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 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诈骗罪的量刑依据是怎样的?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诈骗案件中受害人享有哪些权利? 1、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有控告犯罪的权利。 3、有权参加法庭审理,行使陈述权、辩论权,有向证人、鉴定人、被告人发问的权利;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4、有权对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 5、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6、如果不服第一审判决,有权请求检察院提出抗诉;有权对生效判决提出申诉。 7、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四、诈骗罪立案后存在哪些情形可以撤案?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涉嫌诈骗罪拒不认罪可以定罪吗? 只要证据充分就可以定罪,在刑事案件中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六、涉嫌诈骗罪开庭后可延期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七、诈骗罪的定罪证据有哪些类型?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上文已经明确解答了单位是否能构成诈骗罪的主体,在诈骗案件中,单位员工以单位的名义实施了诈骗的,单位不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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