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市诈骗量刑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天津市诈骗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一般诈骗案件中,数额较大是指涉嫌金额在3千元以上不满4万元;数额巨大是指涉嫌金额在4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是指涉嫌金额在20万元以上。根据标准的不同,分别最高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个人诈骗罪如何认定 通过以下要件认定诈骗案: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三、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如何界别认定 1、看行为人有无履约能力。履约能力指合同的当事人有按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2、看行为人有无履约行为。合同双方都是通过履行各自的义务,去行使各自的权利,以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如果不履行自己的义务,而只想行使自己的权利,从而获得某种利益,那么这种利益的获得就是不正当的。 3、看签约后财物的流向。一般来说,合同纠纷的当事人一旦依照合同的约定取得标的物,或者对方给付的预付款、定金之后,当事人都会把它们投入正常的经营活动之中,为在合同期限内履行自己的义务作努力。 4、看行为人事后是否真正愿意承担赔偿责任。行为人的事后态度,也是区分行为人在主观上有无诈骗故意的重要标志。 四、企业诈骗罪如何认定 在认定单位合同诈骗中应分别不同情况具体分析,主要有三种情况: 1、法人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以法人或单位的名义实施合同诈骗行为,且犯罪非法所得归法人或单位的,属单位合同诈骗;假冒法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以法人或单位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行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事后不追认的,属个人合同诈骗。 2、法人或单位组织内的自然人在职务范围内以法人或单位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行为,且犯罪非法所得归法人或单位的,属法人或单位合同诈骗;以法人或单位名义实施的非职务行为、非授权行为,法人或单位事后不追认的,属个人合同诈骗。 3、自然人经法人或单位授权在授权范围内以法人或单位的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行为,或者无代理权的自然人以法人或单位的名义实施合同诈骗行为后经法人或单位追认,且犯罪所得归法人或单位所有的,属法人或单位合同诈骗;盗用、冒用、伪造法人、单位公文、证件、印章,或以终止后的法人或单位的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行为,属个人合同诈骗。 关于天津市诈骗量刑标准的问题,回答是依据诈骗的数额来量刑。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查看了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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