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冒名顶替签订的合同有没有效,相关法律规定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一、民法典中冒名顶替签订的合同有没有效 民法典规定,冒名顶替签订合同时,合同是虚假意思的表示,所以签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情节严重还会构成合同诈骗罪。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规定,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是属于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所以该合同无效。 情节严重还会构成合同诈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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