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强制执行是什么部门执行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借钱不还强制执行是什么部门执行的? 强制执行部门是人民法院,而且人民法院不会主动强制执行,需要债权人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借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有哪些?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交付财物或票证。 6、强制迁出房屋或土地。 三、借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四、借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有哪些? 1、审查立案。 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 2、通知履行。 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 填写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4、实行强制执行。 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 虽然借钱不还强制执行是法院执行的,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非常严格的条件限制,如果债权人还没有向人民法院起诉,仅凭借条是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申请强制执行时要准备强制执行申请书,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等有效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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