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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减刑的条件和限度有哪些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减刑的条件和限度的相关规定如下: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减刑的限度: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3、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根据《刑法》第八十条规定,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条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减刑的条件和限度有哪些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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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5:3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