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应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民法典》规定胎儿若是出生之后死亡的,保留的份额属于胎儿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割。若是娩出时为死体的,保留的份额属于被继承人的其他继承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的处理: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该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3、如果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死亡的,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是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应怎么处理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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