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从轻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从轻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已满七十五岁;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有自首或者立功情形; 5、属于从犯。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量刑依据是怎样的? 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满足哪些条件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五、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宣告缓刑? 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六、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不能委托哪些人做辩护人? (一)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八)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七、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开庭后法庭辩论流程有哪些? (一)公诉人发言; (二)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三)被告人自行辩护; (四)辩护人辩护; (五)控辩双方进行辩论。 八、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适用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可见,故意毁坏财物罪从轻处罚的情节非常多,在故意毁坏财物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最严厉的量刑标准是7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并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刑罚。看完上文内容后,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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