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共同犯罪行为是如何认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诈骗共同犯罪行为是如何认定的? 1、诈骗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 2、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3、犯罪主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诈骗的故意; 4、各共同诈骗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 5、共同诈骗行为造成了总和犯罪结果。 二、诈骗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三、涉嫌诈骗罪侦查阶段辩护律师有哪些权利? (一)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二)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三)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 (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四、涉嫌诈骗罪公安机关需要查明的事实有哪些? (一)犯罪行为是否存在; (二)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三)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实施; (四)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五)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目的; (六)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 (七)犯罪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 (八)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事实。 诈骗共同犯罪行为的认定标准一共包括以上5点,只有同时满足这些要求才能按照共同犯罪处理,诈骗罪是故意犯罪,如果有证据证明当事人确实不知情,就不能按照诈骗罪共犯处理。诈骗案件中刑事处罚标准由人民法院根据详细案情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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